政府采购信息网(caigou2003.com)获悉,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《湖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,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,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,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。
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由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基础信息、优良信用信息、不良信用信息构成。
信用信息的采集规则:
(一)信用信息计分依据: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主要通过各类达标评比表彰,开展日常检查,“四不两直”“飞行检查”等活动产生,记录依据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、行业主管部门、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的正式文件、文书等。
(二)信用信息计分规则:因良好行为信息加分时,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受到的附表中同一类别表彰(表扬)或奖励,按获得最高等级加分,不重复加分;因不良行为信息扣分时,同一主体及人员在同一项目、同次检查中发现有多项不良行为,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累计扣分不超过 20 分。
(三)信用信息有效期:信用信息已明确有效期的,按照该信息有效期认定。未明确有效期的,则优良行为单项加分 15~20 分的有效期 24 个月,单项加分 10~14 分的有效期 18 个月,单项加分 1~9 分的有效期 12 个月;不良行为单项扣分 15~20 分的有效期 24 个月,单项扣分 10~14 分的有效期 18 个月,单项扣分 5~9 分的有效期 12 个月,单项扣分 1~4 分的有效期 6 个月。
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基准分为 100 分,有优良行为的,依据记分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;有不良行为时,依
据记分标准进行相应的扣分。
建立全省统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分指标体系,强化信用评价成果运用和监督管理。